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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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先生说着自己师父的事,那张恍如少年一样雌雄莫辨的脸上也泛着喜悦的红晕。在他看来,这就是山神存在的证明。

他一路走一路行医,别人看见他古怪的打扮就要骂他,欺骗他,有些要抢走他的银镯子银项链,有些还要杀了他,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带来厄运。

可谷先生就是不愿意换了这身装扮,他的衣服破了,就自己买了布重新做,身上戴着银饰招人眼球,他也不摘,一路向东往北走,终于到了京城。

在入京前就有人找到了他,他那时差点又被拐到一个山匪窝里,还好这些人把他救出来,听说他要上京以后就带他进京城,还给他找了地方住。

听说他们就是朝廷的人,听皇帝的话。

从前谷先生还不清楚皇帝是什么,一路走来他也清楚了,皇帝就是管着天底下人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归他管,自己也归他管。

姓……姓姜的这个药人他也要管。

唉……这可是蛊王啊……也只有他师父见过,但谁让他们都被皇帝管着呢,皇帝要蛊王,他不能不给。

“你这一路实在辛苦。”姜遗光听得眼睛闪闪发亮,显然对他说的那些故事很感兴趣,“如果我也能去湘西看看就好了。”

谷先生的愁绪被打断,闻言呆了一下又很高兴地点头:“好啊好啊,就是我们那儿离京城太远了。当时我逃过来花了三个一月。”

“是用了三个月,还有,不是逃过来。”近卫熟练地纠正。

“当时我过来用了三个月。”谷先生从善如流地改口。

姜遗光便又向他请教了一下蛊王的用法。

这只蛊王养了很久了,先是将毒虫们放在同一个盅里,让它们互相厮斗,再将剩下的那些蛊虫再放到同一个盅里,如此反复再三,直到上千只蛊虫里只剩下一只。这时就需要开始喂食血液。

先是小的飞禽走兽,再到大些的家禽家畜,之后再换上人血。这时的蛊王才初具雏形,已经能轻易毒死一两个人,到后期,这只小小的虫身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命。

姜遗光既幸运也不幸。

蛊王放在他身上时,已经到了最后成熟关头。如果他不是入镜人,体内又有余毒,他不是被毒死就是被吸成干尸。

但现在,正是因为他的喂养,这只蛊王彻底成了。

“它不会杀你,你算是它的主人了,就算把它带在身上也行。”谷先生不舍地将水晶盅推过去,“不管是谁,只要把它放出来,蛊王就会自己找到最近的活人钻进去。”

只要沾上了,不到死,蛊王不会出来。

想召回来也行,只要他这个主人到附近,滴一滴血,蛊王就会闻着味道回来。

坏处也有,养蛊之人必被反噬。如果养蛊者用它杀了太多人,迟早会噬主。

姜遗光在谷先生艳羡的目光中收起了水晶盅,放在随身带着的荷包里,假装没看到近卫欲言又止的视线。

这下也算多了个保命手段,以往他杀人时,自己动手难免落下话柄,用毒或暗器也难免留有证据。蛊虫最好,神不知鬼不觉。

就是不知……山海镜中能不能用。

姜遗光决定下回试试。

等他和谷先生告别,天都擦黑了。

京里年初因为一连串喜事带来的好气氛被白大儒噩耗搅得一点不剩,如果只是丧事也没什么,没多久大家就忘了。可谁让那群书生太能闹事了呢?

白家家门前不让聚集,他们就整日穿麻衣戴丧帽,脚踩麻鞋草鞋,手捧一卷书,在京中四处游荡。

据凌烛说,贺理那边也不放过。

贺理就是贺道元,道元是他的字。

“道元兄现在大好了?”姜遗光想了一下问。

凌烛叹口气:“没,大夫说以后行走都难。”

沉默半晌,突然恨恨道:“……那群人就是一群吸人骨髓的野狗!”

姜遗光疑惑地看他,凌烛却又闭了眼睛不说话了,手背却绷出了青筋。

贺道元被钦点为状元时,多么炙手可热?他们这些不能科举的入镜人何尝不羡慕?当时眼看他前途不可限量,多少自命清高的读书人涌上去啊?都是想借着他往上爬。

等他一出事,听说站不起来了,那些人就跑没影了。若不是陛下派人照拂,恐怕他早就没了命。

但明眼人也都知道,陛下绝不可能再用他,当朝还从来没有过残废能当官。

现在白大儒去世,不知谁又想起来他来,把这个曾经的状元给挖出来。

“他们要利用贺道元?”姜遗光点点桌子,发出轻微的闷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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