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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书放了半天愣是一页都没翻过,两首歌的时间都过去了,他还是没动。
沈以则终于将目光从秦宁身上转移到秦桑面前了,看到他的手,他在心里“咦”了一声。
这讨厌鬼的手很好看啊,又细,骨指分明,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经历过火灾的。
经历过火灾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一双手?
不应该是跟他的脸一样满是狰狞的伤疤吗,真是奇怪?
沈以则忍不住的又看了一眼,他的指甲颜色有些浅,几乎是每个指甲上都有一个小小的白点,指甲不是很长修剪的很圆润,他的小指挺长的,几乎要与无名指一般长短了。
他左手腕上戴着一枚一元硬币,细长的银链子穿着的,这就更衬的他手腕纤细雪白。
只可惜看不到这人的脸,那双眼睛又阴冷的很,他也不是很喜欢。
秦桑知道他在盯着自己的手看,如果是之前他肯定会甩给他一个白眼然后把书砸在他脑瓜子上,但是现在……他做的只是拿过另一本书,重新翻开,完全不在意他的目光。
他知道自己的手很好看,就连方凌霄也经常夸赞他有一双好看的手。
刚刚那本书他看过了,只是时间长了名字不太记得,看到内容他一眼就想起来了。
秦宁看那本书的时候直打哈欠,见秦桑看的津津有味的,心里就窝着一团火。
他总是这样看上去特别安静、无害,他讨厌这样的秦桑。
“小桑,晚上记得早点回家。”
秦宁站起来,他已经不想再在这儿呆着,他就是无意间看到秦桑来图书馆了,带着沈以则过来恶心恶心他罢了,毕竟他们两人做过了。
还以为秦桑看到曾经跟他发生过关系的沈以则会露出什么精彩的表情,结果就是一汪死水。
秦宁也觉得自己很可笑,居然希望能在这汪死水里看到一些新鲜的活物,简直是疯了!
“不看了?”
沈以则回头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秦桑那双手看了很久,目光不由得转向了秦宁的手。
秦宁的手也非常好看,养尊处优的很,美则美矣,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感觉。
“以则,我想吃酸汤鱼了,我们去吃吧?”
“好,那他……”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秦桑。
秦桑依旧沉默,但他快速的拿起书本和书包,不理睬他们二人快速的走了。
沈以则耸耸肩,冲秦宁笑道:“看来你弟弟不喜欢跟我们一起吃饭。”
他还想跟秦桑套套近乎,多了解一些秦宁的事情呢。
罢了,以后再说吧。
而且那个人这么冷淡,应该也不会愿意跟他多说话的把?
沈以则不由多看了眼秦桑的背影,肩膀单薄的很,似是一只手就能抱住,跟秦宁的单薄不太一样。
出了图书馆,秦桑看看手机,三点了,居然跟他们坐了那么久?
真是浪费时间,早知道就去发传单了,还能赚一百块钱呢。
秦桑叹口气回头看到沈以则揽着秦宁的肩膀从另一边出去了,应该去吃酸汤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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