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八章 终于拥有厕所了(第1页)

回到草棚,苏糖就看到五个幼崽挤在窝里睡得正香,不禁想到苏见远刚刚的话。

这个流浪兽人能让阿糖带着幼崽回来,不是出事了就是压根不在乎她和幼崽。

这个流浪兽人压根就不可能再出现了。

苏糖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件都不会发生的事情,她干什么去纠结。

等林霞回了草棚,母女俩一起去小树林里上完厕所,苏糖在安心的睡了。

翌日。

苏糖早早便起来,趁着林霞准备早饭的时候,顺便也把昨天的野鸡蛋拿了一半出来,做成了水蒸蛋。

昨天做的架子很管用,肉和野鸡都没有被野兽偷吃。

早饭把两条鹿腿混着玉米一起炖了,又单独煮了几个玉米,打算留给苏见远和小福带出去,他们中午来不及回来,就在外面吃。

兽人并不是每天都进食的,因为兽人不一定每天都能抓到猎物,一般抓到了猎物当天就会饱餐一顿,若是没有猎物则会饿着肚子。

苏糖一家习惯了一日三餐,虽然现在用的是兽人的身体,可是到了饭点不吃点什么,就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索性也按照以前的习惯来了。

小福起床后看到林霞又煮了肉,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不是昨天晚上才吃饱肉吗?阿母怎么又要吃肉了?

之前吃的是果子,他以为森林里还有很多,就没在意,可这是肉啊!哪有兽人天天都能吃肉的!

“在这愣着干什么,赶紧洗手吃饭,一会吃完了还要出去狩猎呢!”苏见远从草棚出来,就看到小福站在外面发呆,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道。

昨天他被苏糖捡回来的那一头梅花鹿给打击到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一头大的猎物,证明他才是这个家最重要的人!

“喔。”小福这才回过神,应了一声,就去洗手。

也不知道为啥,阿兄他们摔了之后,就把果子和肉叫做“饭”,每次吃东西的时候就喊吃饭。

不管了,有的吃就吃,反正吃就完事了!

两人各怀心事。

苏糖喂完幼崽出来吃饭,发现小福和苏见远吃得格外的卖力,不禁感到疑惑。

这俩人是怎么了?怎么一大早起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吃完早饭,苏见远就准备去狩猎。

谁知还没走,就被林霞给拽住了。

“等一下,糖糖要养野鸡,你先做一个鸡圈再出门。”

苏见远愁眉苦脸,“阿母,这个大哥在行,你让大哥做呀,我还有要紧事呢,不狩猎咱家吃什么。”

林霞无动于衷,“你大哥有更更要紧的事情,没有时间。”

苏见远叫苦不迭,也只能按照他老妈的要求把鸡圈做好了再出发。

因为只有一只野鸡,鸡圈也不用做得太大,就用木头做成篱笆,圈出一块十平米左右的空地便可以了。

小福在一旁帮忙递木头,一脸不解:

“为什么要养它?直接吃了不好吗?这种野兽会飞走的。”

在兽人的眼里,猎物就是用来吃的。

养着这种事情,根本不存在。

“把它的翅膀捡了,就不会飞走了,养着它可以下蛋给幼崽吃。”苏糖今天倒是十分有耐心,一一解答了小福的疑问。

“可是阿姐,只有一只它怎么下蛋呢?”小福依旧一脸困惑。

长生家族:广纳道侣,姑娘请留步  失格魂萦  巫师之途  斗破:从奶爸开始走向巅峰  我的主神空间好像有点不对劲  当六师弟靠谱起来  红楼之逆风起兮  暴君的小娇包甜憨了  娘子,龙袍请穿好,直播呢  奥特曼之怪兽大联盟  灵气复苏时代,我用打分管理全球  彩礼十万,我和陌生总裁契约领证了  病娇医修觉醒后恶友甚广  身在洪荒创世界  危机纪元I  苟在荒诡世界  影帝每天都想吃软饭  衣上有尘  大力崽崽五岁半,我是全皇朝的团宠  遮天:我能无限投资,羽化成仙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