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 第一顿正儿八经的饭(第1页)

林霞当家庭主妇的这些年,可谓是练就了一身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功夫。

来到河边,三下五除二就把兔子剥了皮,开膛破肚,取出不能吃的内脏放置一边。

把洗干净的兔子用树叶包起来,又把野鸡割喉,放干净了血。

野鸡是要用开水烫过再拔毛的,只等着回去烧开水再处理。

兔子皮是完整剥下来的,林霞也没浪费,把兔子皮清洗干净,回去晾晒出来,以后留着给闺女做衣服穿。

一番忙活后,苏糖和苏国栋一起去把内脏扔去远点的地方,以防野兽闻到鲜血的味道靠近,顺藤摸瓜摸到他们的草棚了。

那半夜少不了又是一顿鸡飞狗跳。

三人带着兔子和野鸡回来时,苏见远已经把火堆生起来了。

小福正蹲在火堆前,小心翼翼的用一根细长树棍戳着火。

“阿母!阿姐!你们回来了……”

看到苏糖三人回来,小福立马扔了棍子,拔腿冲向苏糖,一脸的殷勤。

“有要我帮忙的吗?阿姐,我也可以干活的!”

苏糖一脸疑惑,这小狼崽子,怎么跟昨天反差那么大?

难道他也被人魂穿,占了身体?

苏糖本想说让他等着吃就行,但看到小福那双亮晶晶的眸子,随口道:

“那你就去看着火,别让火灭了。”

其实苏见远烧火的技术很好,木头都是架好的,不用小福看着也不会灭。

“好的阿姐,我这就去。”小福屁颠屁颠就跑去火堆前面继续蹲着。

身后的苏国栋和林霞对视了一眼。

见鬼了,这小狼崽子转性了?

两人也没多想,他们当然希望便宜儿子乖一点,不怀疑他们最好,这样他们也不用装得那么辛苦了。

林霞开始烧水,给野鸡拔毛。

苏国栋和穿越前一样,给老婆打下手。

苏糖看了一圈,没看到两个哥哥的身影,走到火堆旁问小福:

“阿兄们呢?”

“大阿兄说,要做一些陷阱,防止野兽半夜袭击我们,叫二阿兄一起去做了。”小福仰头老实的回答。

他现在也不再怀疑阿兄做的陷阱是无用功了。

今天的四个猎物已经让他心服口服。

以后谁说他阿兄是废物,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苏糖点了点头,记起今天早上大哥说过这件事。

此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正挂在山顶上,像是大山戴了一个红色的帽子。

夕阳下,青烟升起,一家人忙碌着生火做饭,日子竟比穿越之前还要充实。

苏糖过来帮忙,才发现他们家现在连个像样的厨具也没有,烧水也只能用破口的碗,一碗一碗的烧。

看来明天得想办法弄点厨具,锅碗瓢盆什么的。

不然这肉有了,吃饭却是个问题。

烧好了开水,就用藤蔓编织的箩筐,铺上几层厚厚的大树叶,当做大桶,把野鸡浸泡在滚烫的开水里。

不过多时,林霞就手脚利索的把鸡毛拔了个干净。

“老婆,辛苦了。”

苏国栋适时的递上一块从兽皮裙上割下来的兽皮,给林霞擦手。

灵气复苏时代,我用打分管理全球  当六师弟靠谱起来  巫师之途  斗破:从奶爸开始走向巅峰  危机纪元I  失格魂萦  苟在荒诡世界  娘子,龙袍请穿好,直播呢  我的主神空间好像有点不对劲  病娇医修觉醒后恶友甚广  奥特曼之怪兽大联盟  红楼之逆风起兮  暴君的小娇包甜憨了  身在洪荒创世界  影帝每天都想吃软饭  彩礼十万,我和陌生总裁契约领证了  衣上有尘  遮天:我能无限投资,羽化成仙  长生家族:广纳道侣,姑娘请留步  大力崽崽五岁半,我是全皇朝的团宠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