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4章 Chapter 144(第3页)

为了表示自己和之前圈养他们的吸血鬼不同,叶舟还补充道:“如果我要对你们做什么,也不会花这么多时间精力救你们。”

这笔账狗耳人是会算的,半兽人普遍不是很聪明,他们更像是进化不完全,所以虽然是人,可行为举止和思维方式更像动物,靠直觉而不是脑子,并且比如狗耳人,她还有狗的习性,就是忠心。

但奴隶主们并不怎么喜欢半兽人,因为他们虽然干得多,但吃得也多,还容易惹事,得罪顾客,所以半兽人要么在深山老林的村子里,要么就是只能干苦力的低等奴仆。

狗耳人点点头,她的耳朵动了动,尾巴不自觉的甩了两下,大约意识到自己这样的举动不太好,叶舟眼睁睁看着她的尾巴勾了勾,又抖了抖,然后停顿在空中。

狗耳人点点头,她看着很紧张局促。

叶舟只能先问她:“你还记得你老家是在哪儿吗?”

狗耳人的眼睛立刻亮了,她连忙张嘴说:“在两座山的中间!”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会挖水沟,这样到了冬天,水沟变宽,就不用冻起来了,只是我们吃肉比较多,所以种的粮食得拿去换肉,只是肉太贵了。”

“我们还打猎!”狗耳人的尾巴左右晃动,因为之前在地窖里关着,所以她的尾巴有点秃。

叶舟微笑着鼓励她继续说下去:“那你为什么会离开老家?”

狗耳人的耳朵耷拉了下去,她小声说:“因为水沟挖得太大了,下雨的时候,村子被淹了。”

叶舟:“……”

狗耳人连忙说:“听说人族和别的种族都很喜欢狗!所以村长让我们这些狗耳人出来看看,有没有村子愿意接纳我们,等我们落脚了,再把他们接过来。”

叶舟:“……你们村长,挺聪明的。”

狗耳人笑了,她一笑起来,脸上的苦相就消失了,看起来格外阳光。

“那些骗你被抓的半兽人,你想让他们接受什么惩罚?”叶舟这时才进入正题,“因为他们,你才会进这个镇子,被吸血鬼抓住,现在你自由了,也到了他们该接受惩罚的时候。”

狗耳人愣了愣,她抓抓自己的下巴,又抓抓自己的耳朵,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肩膀微微下拉,小心翼翼地去看叶舟的脸色,最后说:“让、让他们走吧。”

叶舟摇头:“周围有很多农户,如果他们找不到食物和落脚的地方,他们可能会抢劫那些农户。”

狗耳人连忙一边比划一边说:“可以带他们去树林里,里面没有路!他们要自己打猎,自己找住的地方,如果他们能活下来,那就是兽神原谅了他们。”

叶舟一愣,他立刻反应过来,狗耳人的意思不就是流放吗?

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至于他们最后是死是活,就交给运气。

这确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既不用自己手上染血,也不用担心他们为害一方,就算他们最后能活下来,也一定饱经磨难,得到了足够的惩罚。

哪怕是对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来说,野外都是极度危险的。

叶舟冲狗耳人笑了笑:“谢谢。”

他撑着膝盖站起来,狗耳人眨眨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谢自己。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的另一项使命,在叶舟还没有完全离开帐篷前,她冲叶舟喊道:“那!那我村子里的人可以接过来吗?!”

叶舟转过头,他温和地说:“可以,很快这里就会缺人了。”

而他需要本地人,去充当招揽生意的活招牌。

心跳会出卖[花滑]  渣了的前男友是真太子  您购买的宝贝正在打包中[无限]  桃灼生春  我捡的Boss都爱上我[快穿]  皇室百年无女,捡个奶团宠上天  弑神夺命  正反派都不是,我成背景板了?  蜜雪吻  招惹[校园]  穿成顶流对家的亲姐后  瞳术世界  满级魔术师爆红星际[直播]  身为崽种的我无所畏惧  社恐被偏执反派读心后  界之奇缘  给年少时病弱反派冲喜  穿到星际后我开始复兴美食了  Beta,但万人迷  首富千金不伺候了[穿书]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王储:打造最强帝国,鹰酱急哭了

穿越王储:打造最强帝国,鹰酱急哭了

王储神豪科技文化权利争斗。穿越来到蓝星太平洋的一贫瘠海岛上当王储。接手后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是达到千疮百孔的地步。为了不让自己的王国太早覆灭,景逸尘只能是努力搞经济,增加百姓的收入。凭借着自己狠辣的决策以及系统的帮助,他很快便让自己国家经济提升。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王国成为天府之国。科技的快速崛起,让王国拥有顶尖的科研水平。军功的高速发达,更是让王国在太平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咳咳,我加入联大,谁赞成,谁反对?五常,我看,要不变六常吧!...

妻主太过清心寡欲,夫郎急疯了!

妻主太过清心寡欲,夫郎急疯了!

入坑小提示女强,大女主爽文,多男主,女主末世而来,杀伐果断,武力值爆棚,非女生子,也非男生子,详情请看内容,不能接受多夫文,请勿入,拒绝各种乱喷。凤染歌在末世苦苦挣扎十年,一次与尸皇大战引爆自身与其同归于尽。再次睁眼,她来到了一个名为凤凰王朝的女尊世界,成为了身世成谜的自闭症患儿。因为贪吃而被三夫郎哄骗后山,借村...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