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57章 人生的出场顺序(第1页)

穆晶雯是一个思想观念比较成熟的女生,三观什么的比同龄人都要早一步成型的。

当然,这跟她的成长背景和家庭出身有着不小的关系。

高知家庭父母一般都比较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会比同时代的其他阶层父母更有时间和更有方式方法的教育孩子,所以教育出来的孩子既能保持个性,又能适应社会的世俗价值体系。

这怎么说呢?

就拿穆晶雯举例子吧。

穆晶雯喜欢篮球,这在女生中就很少见的了。

她也会经常和男生们一起玩,会称兄道弟的,关系处理的很好,却又不失边界感。

性格上大大咧咧的,却又不失感性和细腻,所以被许安若给讲哭了。

个性上是有一点小傲娇和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的,但又本性不差,是非观很好,这点反映在她对待谭子衿的态度上。

而最重要的就是恋爱观了。

穆晶雯和其他小女生不一样,她很清醒,她很喜欢她母亲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说有些人书读多了就会变得冷漠,有些人钱挣多了就会变得心黑。

新中产阶层的孩子对于富二代未必有多大的兴趣,但对于有潜力很努力的富一代苗子却是莫名的没有抵抗力。

这也得益于新中产阶层多半有着不错的教育资历有关。

所以啊,深入了解后,穆晶雯发现自己愈发的中意和喜欢上许安若了。

她觉得那些都不是问题。

相反,她甚至觉得这是许安若的优点。

之前因为谭子衿的缘故,穆晶雯心生退堂鼓,压制住了自己的好感,觉得没必要跟自己的室友去竞争。

毕竟,优秀的男生又不止许安若一个。

可现在她觉得,许安若就是许安若,不可替代的。

他已经对两个女生动心了。

所以有二,那就很容易有三。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本来就是繁花迷眼的时候,尤其许安若这种奋进型的,他每前进一个脚步,每爬升一个阶层,都会不可避免的遇见更优质的、或者说价值匹配更合适的女生。

所以,问题不大。

说他渣,他也没有事实行为。

一直都很克制,一直背负着道德层面的压力,至少底线是不错的。

也就是说,许安若到最后是一定要做选择的,是要选择一人走入婚姻的。

恋爱不算什么,暧昧更是什么都不是,只有婚姻,只有法定配偶,扯证了才是真正的人生另一半。

但婚姻观和恋爱观就是两码事了。

在穆晶雯看来,恋爱只要一种感觉,喜欢上就可以了,但走到了婚姻那一步,才是真正的双方价值体系的适配。

而这,才是穆晶雯的最大优势所在!

程小猫是人生出场最早的那一位,看似优势明显,其实劣势也明显,穆晶雯觉得程小猫不是特别的聪明,家庭原因也是极大的阻力和隐患,恋爱可以,结婚就不是最优选了。

相比之下,谭子衿确实不是恋爱的最优选,但适合结婚,是完美的贤妻良母,而且很聪明,但缺了一点活力和趣味性。

最后就是自己了。

全家战死后,八个嫂嫂助我重振家族  剑压万古方辰叶琳  道士不好惹(又名:古井观传奇)  女扮男装出逃后,我被薄爷通缉了  万古剑尊方辰叶琳  剑开天门方辰叶琳  无限逃生:馆主飒爆直播间  龙王聘  别和我撒娇  逆天邪神结局卷  开局流放,我在恶人谷当团宠  极品世子:手握重兵,请贵妃醉酒  意外怀孕后:薄总他真香了  废土战舰:进化从一艘破渔船开始  女儿抢救当晚,渣夫在给白月光儿子当爸    我钓鱼佬,怎么成道家天师了  拯救宇智波,从掀桌子开始  剑御九霄方辰叶琳  原神:开局转生大慈树王重回王座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