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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影对他的愤怒熟视无睹,把手里的纸巾团成一团,没素质地随手一扔,原本没什么正经的脸色皮笑肉不笑地冷下来。
“昨天下午大约五点半的时候,我和沙玉海约好了开车来接我,那天的风和今天的一样大,我在楼下我家楼下一楼大堂避风顺便等人,当时我和死者短暂地见过一面。五点四十分左右,沙玉海的车到了,我走出去,恰好撞上死者拉住我辨认她丢失的女儿,我看过一眼死者女儿的照片,上面的姑娘长得没什么特色,只有眉梢有一颗痣。我确定我没见过她。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沙玉海误以为死者对我不利,所以冲上来,吓唬了死者一下,我为了息事宁人,把沙玉海拉走了——这就是沙玉海和死者冲突的全过程。海少儿虽然这里少根筋……”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用手在太阳穴的部位凌空转了两圈儿,用肢体语言隐晦的表达了“这货是个傻逼”的中心思想,随后不置可否地一耸肩:“但是,一来他和死者没什么深仇大恨,他和人发生冲突纯属逞能没够儿;二来他就算半夜突然想起来有个中年妇女惹他生过气,也不可能气到放着觉不睡,妞儿不泡,打了鸡血一般地跑到河边儿把人杀了——按照他的性格,有这功夫,他还不如多滚几个温柔乡。”
这丫头明知对方是这个鬼德行,还和对方交往甚密……也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想的。
陆长洲闷下一口气,重新拿起笔一直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才抬起头来:“这只是你的推测,但也同样说明,当天晚上,你没有和沙玉海在一起,也证明不了他没有时间杀人。”
“当然,我是来和警方分享想法的,不是来给他做不在场证明的。我刚才只是回忆细节,并表达一下我的想法,最后的判断权当然在警方。”行云影得意地笑了一笑,“当然,‘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就算被误解我也没什么可怕的,毕竟暖阳哥能证明,案发时我和他在一起,我和这个女性的死亡毫无关系。”
她这个笑容带着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清白无辜,陆长洲实在不能理解她到底得意得是个什么劲,忍了忍只能冷哼了一声,继续问:“那你送给沙玉海堂姐的钻石为什么会到了死者手里?”
“不知道。”行云影不负责任地摊了摊手,“您也说了,东西是我送给别人的,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我没有监督别人怎么处置的权力,人家就算是一把火点了看亮儿也是人家的爱好,我不会干涉。”
陆长洲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觉得她这番珍珠如土的言论纨绔得有些无法无天了。
“三百万,烧了看火光?”陆长洲把笔倒过来,嗤笑着用尾部敲了敲桌面,“你怎么不说直接烧钞票呢——那个更亮堂。”
行云影笑了一声,表情上明明白白地挂了“庸俗”两个字,嘴上倒是很耐心地跟他解释。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您可能觉得十克拉的钻石烧了看亮是浪费,但是到了某些人眼里,‘珍珠如土金如铁’也是现实。”
她十分“包容”的摊了摊手:“当然,大多数人不会这样挥霍无度的奢侈,就比如说这案子的死者——我得承认,这位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阿姨是个节俭人,她在穿戴上能省就省,裤子上宁肯打补丁,也不会扔。”
陆长洲一顿:“补丁?”
“是啊。”行云影比划了一下膝盖的位置道,“她裤子上的补丁就在这个位置,我遇见她的时候看见了。”
陆长洲愣了一下,伸手拿过来刚才被行云影拿起过的笔记本,从里面翻出了夹着的照片,接连看了几张,眉毛一皱,挑了一张出来,递给行云影看:“死者的裤子上没有任何补丁。”
“没有吗?”行云影似乎略显惊奇地凑近那张照片看了一眼,随后脸上露出一点儿“原来如此”的神色,“哦,她可能……有求于人。”
陆长洲一愣:“什么?”
“我遇到她时,她穿的绝对不是这条裤子,她换过衣服。”行云影把照片退回给陆长洲,“这和我们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出门约会的时候要洗头化妆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早知道出来会见到不需要在意的人,那我可能就不需要祭出洗头化妆换衣服这么高的礼节了。”
直接被划归为“不需要在意”范围的陆队长:“……”
“所以说,一个女人,无论什么年纪,都是在即将见面的人有所期待的时候,才会换衣服——以死者的身份,求人办事的可能性更多。可是她只换了裤子,没有换掉上衣,这有两种可能。”
陆长洲打量了一下儿行云影光彩照人地姿容,尽量忽略了她上半部分厥词,耐着性子追问:“哪两种?”
“第一种可能,就是她没有更合适的上衣了——考虑到她的经济情况,这个推测很合理。”
陆长洲点点头:“另一种呢?”
行云影笑了笑:“她是有需要去见什么人,但这个人肯定比她所生活的层次要高出很多——她知道自己怎么改变外形也达到不了对方的要求,所以她没有换掉自认为很合身的上衣,只是换掉了明显带着补丁的裤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整洁。”
她说完,不等陆长洲追问,就自言自语般地叹了一句:“不过这样看来……她已经知道,她女儿不在了。”
行云影的思维太跳跃了,陆长洲还没理解完她那套“女性穿衣学”,听闻这句话则毫无来由地眼皮一跳:“这和她女儿有什么关系?”
行云影耸了耸肩,露出一种孺子不可教的表情。
“没发现吗?她上衣的袖口有改短过的痕迹,可是裤子却只是挽起了一个边儿,将就穿。这个衣服的搭配,不太符合一个女人性格的惯性。”
陆长洲对她“性格惯性”这个说法倒是很感兴趣。
“很大一部分中年女性都经历过非市场经济的年代,那个年代都是量体裁衣,做出来的衣服永远刚好合身,幼年的习惯总会延续到成年时期,所以即使到了现在商品经济时代,她们对从商店直接买来的成品衣服的细节也非常在意。”行云影说,“如果她有改袖口的习惯,那么她的裤腿儿也一定会去改到合适为止。倒是年轻人,会嫌改来改去麻烦,要么买正好合适的尺码,要么拿‘将就’当时尚,凑合凑合算了。”
陆长洲若有所思地转着笔,然后顿住,抬头看了她一眼:“会不会是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改?”
“如果这是一条全新的裤子,那么没来得及修改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这条裤子明显有磨损的痕迹,半新不旧,显然被穿过不止一次,却还是没有被修改过,我只能做一个推论——这条裤子原本不是她自己的。”
陆长洲看着她,没有出声。
行云影似是思考了一下,随后继续畅所欲言:“不是自己的裤子,却随时都能拿来穿,这条裤子的主人很可能是她亲近的人——姐妹或者女儿的。但根据款式,我觉得裤子的主人应该是更年轻一点的女孩——因为这个裤子的正面没有口袋,上了年纪的人会觉得非常不方便,试衣过程中就会把这一款pass掉,而年轻人主要看造型,实用性是其次的。”
“那为什么你觉得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在了?”
行云影摇了摇头笑了一声,挑眉看他。
“如果一个母亲知道自己的女儿虽有不测,但过段时间就会回家,她会把女儿的衣服带到另外一个陌生地方,并继续穿吗?”她很快摇摇头,自己否认了自己的说法,“不会的,哪怕有一丝希望,她都会把女儿的衣服好好的留起来,等着女儿回来。而她终于下定决心穿了女儿的衣服,就说明她在出发之前就已经确切知道,自己的女儿肯定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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