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6章 经不住这样的诱惑(第2页)

宋明鸢知道他在顾虑什么,握着他的手,意念一动,就将他带进了空间。

“你确定不要试一试吗?”

琉璃殿的玉床上,原本精致如同雕琢的美人缓缓睁开了眼睛,笑眼盈盈地问道。

她容色惊人,美目流盼,只静坐在那里,便犹如新月生晕,花树堆雪,让人见之,便乱了心神。

“阿鸢。”

陆裴风不敢眨眼,只愣愣地站在原地,怕一个眨眼,梦就碎了。

这期待已久的一幕太过美好,美好到他已经忘却一切,眼里心里只有面前的人。

宋明鸢如同一只勾人的妖,赤足轻踩在琉璃殿玉白的地面上,每一步似乎都踩在了人的心尖尖上。

“我在。”

她娇颜含笑,走着走着就小跑了起来,义无反顾地投身到男人的怀抱之中。

“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嘛?嗯?”

她踮起脚尖,侧过头附在他的耳边,诱人垂涎欲滴的朱唇几乎要吻上他的耳垂。

若有似无,无端撩拨人心弦。

她眼睛是天生的狐狸眼,美得张扬妩媚,又带着一种攻击性,都不需要有过多的挑逗,举手投足之间就能令人神魂颠倒。

更别说此刻毫不加以掩饰了。

陆裴风拒绝不了一点,而他也甘愿沉沦,只要是她,只要她。

“我愿意。”

他眸底灼灼发亮,掩不住的炙热爱意,全部的克制,似乎都在这一刻,悉数土崩瓦解。

他只知道,心中的蠢蠢欲动,迫切地想要将她融入进自己的骨子里。

“阿鸢,既然说了开始,可不能轻易喊停。”

素来冷静克制的眸子漫上了异样的炽热,骨节分明的手指一把扯掉了身上松松垮垮的衣带。

在男人密集的吻落下来之前,宋明鸢心想,她肯定不会轻易喊停的,毕竟她可是修道之人。

只不过等到男人食髓知味,无所不用其极地沙哑着声音哀求她再来一次之后,她才发现,她的想法过于天真了。

便是修道之人,也经不住这么翻来覆去的折腾啊!

陆裴风学习能力惊人,无师自通,几乎将晚上所看所学到的都用在了宋明鸢身上。

不过到底怜惜彼此都是初学,有所收敛,不敢闹得太过。

“阿鸢,咱们明天晚上再继续,一定是咱们见识少了,所以才会质疑画师缺少经验,往后咱们可以多多研究一下。”

宋明鸢累得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临睡过去之前,她想,今天晚上的决定还是太过草率了,明天她一定要将那几本画册给丢了!

她都不敢想,要是让他全学会了,她还能不能下得来床。

凡人的体能,这么强悍的吗?

陆裴风细心地替她清理干净所有痕迹,他微敞的衣领里,光洁无瑕的胸膛上,尽都是一道道微红的抓痕。

他没有管,一颗心都涨满了,任劳任怨地干着伺候人的活儿。

擦拭到一半,又跑去冲冷水澡了。

操劳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宋明鸢的魂体又回到了原来的躯体上。

陆裴风见她一大早上静坐在秋千架上发呆,走了过去:“没关系的阿鸢,咱们肯定能找到办法的,你要知道,无论你是什么模样,在我们的心中,你就是你,永远都不会变。”

宋明鸢倒不是因为这个事情而发愁,虽然过程缓慢了些,但她总有一天是要用回自己的身体的。

一个晚上都维持下来了,比刚开始一附体就被弹出来的时候好多了。

只要她坚持不懈,肯定能从一天变成十天,一年变成十年。

就是有一件事,她犹豫着不知道应该怎么跟陆裴风开口。

身为诡异,被人类前男友倒追了  迷雾求生,我能听到万物心声  娱乐:雪藏十年,粉丝终于成年了  这个光之巨人好像有点不一样  隐世魔尊,女帝带娃上门求负责  我在末日扮猪吃老虎  秦时:我,盲剑客,目中无人!  癌症晚期离婚,所有人开始爱我  重生78,商战?从抢劫黄金开始  重生:救下省长公子  快活风流小神医  一人之下:我练出鬼背,玩坏夏禾  被读心后,给修仙界一点吃瓜震撼  豪门小后妈又又又搞事了!  大秦:我脑子有病,还让我当皇帝  穿越之草花  破案微苦,我姐超甜  七个姐姐,你们放过我吧  人是昨天死的,口供是今天录的  天灾逃荒!我被婆家宠上天  

热门小说推荐
好好地活

好好地活

一个既坏又好的少年,一个由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一段苦难又甜蜜的流金岁月,一段啼笑皆非又充满温情的故事本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写起,时间跨越四十年,力争还原四十年来的时代变迁,记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史。本文主打一个真实,甜虐都有,请选择性阅读。为爱发电,只为知己。...

情缘仕途路

情缘仕途路

徐志书出身贫苦,身世成谜!初中时期,喜欢上了姜瑛,后在姜瑛资助下,徐志书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大学毕业后,放弃京都工作机会,转而回到家乡竞聘副乡长,并因此踏入仕途。徐志书得到田佳佳叶佳玉韩等人的帮助并在丰富乡找到了真爱。...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