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老公和狗(第1页)

“你说谁老大妈呢?臭小子,一脸短命像,养只女丧尸玩,昨天肯定没少苟合吧?”那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人虽然被吓到了,但见苏妍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周围又有那么多人看着,也就有了底气。

“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狗狗啊?说的就是你,死短命鬼,早点殉情得了!”

“嗬!”苏妍抬着手脑袋往前倾斜,突然嘶吼一声。

要不是被林煊控制着,不会主动攻击人,恐怕此刻已经把眼前的女人撕碎了。

“快看好你女朋友,死短命鬼!”女人虽然被吓得差点失禁,但见苏妍依旧隔着她两米多的距离不移动,于是继续有恃无恐的笑道:“难不成就是因为没看好才变成的丧尸?哈哈哈……”

林煊握紧拳头,要不是现在还有军队在这里,眼前的泼妇早就死了无数遍了。

当下,他准备想怎么教训一下这个泼妇,又看了一眼行李箱里的尸变狗,拳头松了下来。

原本冷峻的帅脸也露出使人如沐春风的微笑,这让女人突然预感有些不妙。

只听前者道:“老大妈,你也是没看好你老公,才让他尸变的吧?对此我表示很遗憾。另外,你以为用胶带封住这条狗的嘴,再注射点镇定剂就万无一失了么?”

林煊说完,牵上苏妍的柔夷就往回走,找到一处有不少尸变昆虫冒出的地方,开始持刀帮助那里的战士清理。

他那神色从容不迫,左右拿刀熟练剁虫,蹲下来手掌离尸变昆虫不足半尺的表现,让众人一阵汗颜。

太胆大了!

是个狠人。

看情况应该不像什么关系户,而是真的准备留在这里。

就是不知道这个狠人为什么要放过那个泼妇,哪怕不好下杀手,随便两巴掌也行啊!

毕竟军官应该会默许的,最多就象征性的劝他收手。

正在众人纳闷的时候,泼妇女人后知后觉的明白了林煊的意思。

后者说的那段话不是两句,而是一句,要把“老公”和“狗”联系在一起才行。

这不就是嘲讽她和狗……女人脸上露出恼羞成怒的神色,连忙破口大骂。

军官见状,又安排战士去强制控制女人,之前直觉认为那名青年很不好惹,所以等对方走远点才继续掐灭潜在危害,让这个女狗主在路上没法吵闹。

“干什么?死开!”

女狗主将准备拉走行李箱的军人推开,随后扑了上去,抱着尸变犬哭道:“全全,还是你最可爱,他们一点都不友好,没有点同情心,都是坏蛋!”

“嗯呲~”

“滋——”

原本还一动不动蜷缩的尸变犬突然睁开灰白眼睛,嘴缝里挤出声音,然后就在女狗主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抓刮开后者的手指皮肤。

还要继续扑击。

但军官迅速抽刀斩去。

顿时,污血飞溅,只是一眨眼,众人就看到地上出现了一具无头狗尸。

许多看不得血腥的幸存者连忙闭上了眼。

而军官则是镇定的朝旁边一位左手有纱布包扎、嘴被套住难以张动的战士道:“给她处理一下。”

“是。”那名战士连忙抽出备用刀,和一名在车队旁边护卫的军人靠近女狗主。

后者见他们俩身上到处都是血迹,不由得有些害怕:“你…你们要干什么?”

“女士,被尸变猫狗等变异生物抓咬,发生尸变的几率仅次于被丧尸抓伤,必须及时截肢处理。”战士回应道。

他们出任务之前,大多都准备了备用刀具,一旦自己四肢被变异生物咬伤抓伤有较大几率尸变,而备用刀还是干净的,他们就会果断给自己截肢,让自己能够继续保家卫国。

蛇宠之主  不读北大去当兵,我卷成军官  逍遥小师爷  穿越:落魄美人不肯当炮灰  海贼:疯了吧!你管一只猫叫总帅  大诡仙  谁都不能打扰我飞升  苟在妖界加点修行  问鼎武道  破天武主  卸甲归田:女战神她回村扶贫攻坚  请亮出你的血条  大宋处心积虑十六年,方知是水浒  我的专属影视游戏  巫师之旅  殇神录  武朝:带着全家去逃荒  左道长生,我的法术无限升级  重生大唐,开局迎娶武则天  吞天大帝  

热门小说推荐
血魔横刀

血魔横刀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嘘!别逃,桀骜大佬强制爱

嘘!别逃,桀骜大佬强制爱

大学暑假那年,姜宜来到曼谷,遇见了娄厌。这个天生坏种的男人,强制把姜宜留在身边,日日夜夜,纠缠。小,小叔叔不久后,全曼谷的人,都看见天生反骨的娄厌拥着一个长相精致的女孩,站在众人面前,宣示主权。姜宜,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影视从复制傻妞开始

影视从复制傻妞开始

叶华意外获得复制系统,穿越到诸天影视世界中,复制别人的修为天赋以及各种法宝等等,从魔幻手机世界开始一路复制,号称诸天影视世界里的万宝真人,创建万宝阁,在诸天影视世界赚的盆满钵满。已完成世界魔幻手机12宝莲灯前传正传女娲传说之灵珠当前世界精卫填海PS前几个世界,主要按剧情走,因此主角存在感低,不过节奏...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