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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种田三求收藏求推荐(第1页)

卫所里的同袍,知道他们几个点了卯就来丁宅厮混,也少了几分冷漠和挪喻,多了几分笑意。

“胡大哥,这田陇修这么笔直干鸟啊?俺阿牛就没见过这么种地的,你看这田陇比菜苗精神多了!”那个小旗指着面前十来陇地,每一陇大约长十步,宽一步,四条边刮得笔直整齐,连每一边的底部和上沿的坡度,都是一致的。

倒是上面那些小白菜的菜苗焉兮兮的,感觉随时就要死掉或是已经绝了生机一样。边上另一小旗“扑哧”笑了起来:“这菜苗能精神么?丁少爷每天规定咱们,这么小的一陇地,每陇得洒两担肥还不许兑水,这菜苗能撑到现在没被整死算本事了!”施肥也不是越多越好,这是普遍的常识,随便一个种过地的人都能懂的,所以这小旗压低声音说道,“这他娘的丁少爷自然不缺钱,要是在乡下这么种地,不被老辈子用拐棍打得满材跑才怪!这是糟踏庄稼啊!”

“刑大合你少说怪话。”胡总旗把最后一勺肥料洒完,直起腰来冲那小旗说道,“入你娘,丁少爷留吃饭时,不见你吃少块肥肉?这人乐意这么弄,咱们就听招呼好了,又不是叫你们去乞丐手里收钱、清白百姓家里掳人,哪来这么多废话?”

胡总旗笑骂几声,也不打算追究。若不是这几曰丁一与他促膝长谈,多少透露出些口风,成曰里做这些挑粪浇水的贱役,只怕连他自己也要怨声载道。

这时边上另一个小旗一拍大腿:“啊哟!俺老朱最爱喝的绿豆汤来了!老魏你走快点会死啊?”却是那姓魏的小旗抱着一桶绿豆汤往后园走过来,这姓朱的小旗似乎跟绿豆有仇一般,每回都能喝好几大海碗。

远处小湖上的亭子,刚刚来到京师的忠叔笼着手靠在柱子上,半垂着眼睑说道:“少爷,侍候庄稼有什么嚼头?要想种地咱随便找个乡下地方弄个百十亩,雇上十几二十个棒小伙子,保准比这几个货色强一百倍。”

丁一却没有就这个问题深入探讨下去,只是放下茶杯,起身把士子青衫解了搭在椅背,对老管家笑道:“今曰起始,就仰仗忠叔了。”说罢一身短打就向那几分新开的田陇行了过去,远远对胡总旗喝道,“等等,先别忙喝!”

看着丁一往几个锦衣卫行去,忠叔抬起了眼皮,倚在柱子上清了清喉咙,很煞风景地往那亭子下面吐了一口浓痰,恰在那半残的荷叶上,极恶心:“走吧,老夫年纪大了,不想动弹。”

他这看似自语的话,却便从亭子上边得了回应:“来此也非在下的意愿,乃是上峰派遣……”

“老夫没什么本事,王先生是知道的;老夫就是喜欢个清静,王先生也是知道的。你把这话传回去就是了……还有,这宅院里面太多蚯蚓了,你问问王先生,早年我记得他虽文弱,但也不是喜欢玩蚯蚓的人,啥时有了这喜好?”忠叔说着渐渐腰背便挺直了起来,如一头老去的凶兽,虽随年月消蚀了血肉但骨架仍在,爪牙依旧锋利足以横行山林。

忠叔说的蚯蚓,自然不是蚯蚓,而是指那些往外面递消息的下人,还有以各种籍口混入丁宅的细作。亭上那人没有再回应忠叔的话,因为这不是他所能回应的事,而忠叔能提到“早年王先生”,那也不是在王振发话以前他能处理掉的人,。

这时远远听着菜地边头,丁一在与那些锦衣卫嬉闹:“谁被我这书生捉住,那今晚就不留饭了。”那些锦衣卫便起来哄道,“丁少爷,又不是比读书,就您还能捉住我们?”、“就您这胳臂腿?还是算了吧丁少爷……”、“来来!您还能追上俺们?小心脚下别摔了……”

丁一微笑着追逐着那几个锦衣卫,这就是他的队员了。丁一训练的不单是他们的身体素质,而且更多的是服从,这个年代的人那种忠君思想是很可怕的,丁一暂时并不打算去挑取这玩意,也并不需要。

他所需要的这几个锦衣卫能养成一种信任,对他无条件的信任,丁一深信自己可以做到,因为对于有训练新兵经历的丁一来讲,他驾轻就熟。而且他现在比起当年训练新兵有着更多的优势,比如王振的权势、钱财等等,不单单从训练上来养成这种习惯,更可以从这些锦衣卫的官职升迁、家人待遇等等,来达成这一目的。

丁一捉住了最后那个锦衣卫,笑着往他头上拍了一记,接着去捉下一个。

或者这么实施下去有些卑鄙和黑暗,但丁一却不得不这么干。

因为现在这是他的任务。

他要重启这个大明。

以一人之力。

这便是伟大和崇高的力量。

它如一缕圣洁的光,让丁一可以不再迟疑不再犹豫。

华娱之神豪系统  全村犯痨病,我有万亩极品药田  一半荆棘,一半欢愉  谍战:动物都是我的内线  长生门之涅槃传说  穿越就洞房,天才姐妹花是我老婆  书籍1392249  都重生了,谁继续内耗当炮灰啊?  霍格沃茨之我的顶尖魔法理解  千亿娇妻重金求崽?财阀大佬红了眼!  穿越成舔狗炮灰!  快穿:万人迷炮灰被男主强制爱了  我的26岁女房客之海岛孤帆  娘娘别回头,臣是陛下  分手后,应总抛下白月光求复合  鉴宝:让你鉴瓷,不是让你碰瓷  在茶场的日子里(修改稿)  带着桃源空间重生2003  能听到罪犯的心声,罪犯懵了!  从北大辍学去当兵,我成全军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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