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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徒儿给师尊暖手(第1页)

话一出口,牧白又觉得此话有歧义,所以,他又说了句:“我指的是师尊的手臂……嗯,很硬。”

奚华:“……”

他本来没有想歪,但小畜生如此一解释,反而让他心生杂念。

怎么,十年没见,昔日那个色胆包天,公然往他身上爬,还恬不知耻地要扯开他的衣裳,嘟嘴要嘬嘬的小畜生,现如今是改了脾性了?

据奚华所知,这些年牧白在牧家庄过得相当潇洒,因为牧夫人对其毫无底线的溺爱,以至于牧白年纪轻轻,就在外面花天酒地。

据说,府中还豢养了许多男宠,以供他消遣玩乐,院子里常常灯火通明,酒池肉林。

还闹过几次命案,说是牧白玩弄过的少年怀了身子,为了追求刺激,强行逼迫对方大着肚子行事,结果一尸两命。

还有人说,牧白喜欢眼尾长痣的俊美少年,所以在外头养了得有十七、八个。

巧了不是?

奚华就刚好,右眼眼底,有一颗浅淡的泪痣,不仔细瞧的话,很难发现。

可见,小小孽徒回家之后,行事更加乖张放纵,似想借此来含沙射影,羞辱奚华。

当然,牧白的父亲也没好到哪里去,从年轻时就自诩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仗着自己通点玄门之术,便在外面花天酒地。

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女人,无论是山野村妇,还是青楼花魁,哪怕已经嫁人为妻,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初时称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

情浓时恩爱绵长,温柔缱绻,说尽甜言蜜语。情薄时,又一刀两断,丝毫不拖泥带水。

果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会有什么样的儿子。

胆大好色是一脉相承的。

既然,牧家庄满门被灭,那么,牧白为何还要活着呢?

他的父亲那样溺爱他,恨不得将儿子喜欢的所有东西,都双手捧来献上。

那么,牧白是不是应该跟随亡父,一起下黄泉,来生再当父子,不,最好是毫无血缘关系。

如此,就能让牧家主也尝一尝,那些惨死在他宝贝儿子身下,无辜冤魂曾经受的痛楚了。

这样一定会很有意思吧?

奚华缓缓垂眸,居高临下地睥睨着,跪在他脚边的少年。

奚华面容艳丽,神色悲悯,好像是庙里供奉的小菩萨,连说话的声音都慈悲动人。

“小白,你先松开为师。”

让为师祭出长剑,吻上你的喉咙,感受一下,胆大好色的徒弟的鲜血,是不是也那样粘稠,滚|烫。

他的剑在衣袖中,兴奋地颤动不已。

牧白却误以为师尊是冷得发抖,不仅没有松手,反而还两只手一起抓起师尊的右手,跪行着,往他身旁又凑近了些。

对着师尊冰冷的,又白皙干净,连一点点脏污和瑕疵都没有的玉手,长长呼了口热气。

奚华:“……”他扣在衣袖间的命剑,也短暂地沉寂了。

片刻之后,奚华蹙眉问他:“你在……做什么?”

“师尊,你的手好凉啊。”

简直比死了三天的人,手还要凉,活像是在太平间的尸体,牧白把师尊的手拢在掌心,好像是在把玩什么做工精美的玉器。

只觉得师尊不仅容貌清俊,连手也好看,纤细笔直,骨节如雪中苍竹,修长有力,很适合拨弦弄琴,吹笛弄箫。

过分凄白的皮肤下面,淡青色血管和经络隐约可见。

值得一说的是,牧白在捧起师尊的手掌之后,意外发现师尊的右手腕上,居然戴着一串朱砂流珠,颜色艳丽如鲜血浇灌而成。

足有三十六颗,每一颗流珠之上,都刻以繁杂的纹路。

牧白下意识凑近了些,轻轻一嗅,嗅到了淡淡的降真香。

奚华的眉峰几乎皱成了“川”字,一瞬间对此人的厌恶,攀上了顶峰。

远比牧白年幼无知时,指着他的脸,叫骂“奚华,我早晚要操|死你”,更加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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