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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情不愿地说:“其实吧,我只记得那个凶手是个看上去很凶的年轻男人。杀完人之后第二天就离开了京都,好像后来开了家宠物店,还有什么……”
赵向晚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晨阳苦苦思索半天,摇摇头:“我不记得,只记得他名字有三个字,他的姓很奇怪,不是我熟悉的姓。”
【我真没骗你,鬼会记得凶手叫什么名字?十几、二十年前看过的电视采访,就那么一晃眼的功夫,我能够想出这些就已经算是记性很好了。】
赵向晚继续问:“他为什么杀人?”
赵晨阳这个人吧,前世是个八卦爱好者,自己没什么出息,闲极无聊的时候就爱看点社会百态的惨剧。
就像以前有本杂志,一天到晚卖惨,标题很吸睛——
《我拿什么拯救你?我那身患绝症的爱人!》
《我苦命的妹子,哥哥们为你撑起那片天空。》
《红颜女郎撒手人寰,纯情少男苦苦守候为哪般?》
《雨夜惊魂!凶手潜伏二十年终于伏法,他的作案动机竟然是……》
就因为这点隐秘的爱好,赵晨阳才会记得这个案子。
因为她没有考上大学,“女大学生校园被杀”这八个字成功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一边看电视还一边想:这个大学太可怕了,幸好我没有读,不然晚上就被人给杀了,还扔到下水道里淹死,唉哟,实在是太可怕了!这么想想,原本觉得自己没考上大学、不如赵向晚的她心理就平衡多了。
赵晨阳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不然也不会在知道赵清瑶被拐之后,不肯出言相帮。可是今天赵向晚的问话让她忽然来了点兴趣:“你会帮忙去查?如果我帮忙抓到凶手,你给我什么好处?”
赵向晚反问:“你想要什么好处?”
赵晨阳的目光有些游离:“你帮我劝劝清溪哥哥,让他别取消婚约,我是真心喜欢他的。”
赵向晚摇头。梅清溪娶谁是他的事,和赵向晚没有半点关系。当然,如果梅清溪喜欢赵晨阳,非要娶她,那赵向晚也不会和他继续做朋友。
有些事,赵向晚永远不会原谅。
赵晨阳有些气馁:“那,我帮了你的忙,总得有点好处吧?”
赵向晚淡淡道:“1,2……”
赵晨阳吓了一大跳,忙打断她计数:“我说,我说。电视上说那个男的在京都打工,周末无聊晃到了大学里,看到那个女大学生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课桌上摆着个随身听,长长的白色耳机线挂在耳朵上,那模样实在招人喜欢,就想和她耍耍朋友,进去搭讪了两句。那女大学生不乐意,呵斥了他几句,起身要离开。那个男抢过那个随身听砸中她后脑,然后把她拖到一个地方□□了她,使劲掐她,掐得她闭了气。”
赵向晚继续问:“为什么把她扔进下水道?”
赵晨阳道:“那个男以为自己杀死了她,把随身听和耳机揣进口袋,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了血,怕出去被人发现,就到厕所去清理,没想到碰上保安查问,只好逃走。走了一半吧,又怕女孩尸体被人发现,所以折返回来,拖着塞进了刚才看到的下水道。”
赵向晚再追问了一些细节,直至把赵晨阳脑中所有记忆全部榨干,这才离开。
——住在附近、外地打工男人,姓名三个字,姓氏很少见。
——案发后第二天离开京都回了老家。
——曾经两次进入教学楼。
——坐上了公交车,将闻倩语的书包、随身听、耳机、雨伞扔在某个树林的乱草堆。
一件件、一桩桩,都是对案件侦破极有用的细节。
如果自己不插手,这个案子将在二十几年之后侦破。
如果自己和季昭介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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