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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赵青云,我不小心将咖啡洒在桌布上,经理过来骂我,可是他没有,他微笑着说了句:没关系,擦一下就好。他的眼睛真漂亮啊,那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被温柔包裹着,心里暖洋洋的。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一听就知道他读过很多书,他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帅气、话就结巴,不爱读书、不喜欢看电影,什么情调都没有,一双眼睛透着狼一样的光,恨不得立刻把我身上的衣裳剥干净……”
读到这里,何明玉看了赵向晚一眼。眼前少女清纯似雏菊含苞,这些带颜色的文字读出来真怕污染了她的耳朵。
赵向晚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鼓励,仿佛在说:我没事,你只管念,好好刺激潘国庆。
何明玉继续往下读:“1989年10月6日,我终于和青云上床了,幸福就像潮水一样将我包围。他会温柔地抱着我、吻我,动作体贴、缓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女人,这一生才没有白活。”
潘国庆的呼吸声越来越粗重。眼前场景太过熟悉,仿佛就在建机厂宿舍里,漂亮的翁萍芳拿着精致的日记本坐在小桌旁,一边写日记一边和闺蜜诉说,炫耀着对情人的仰慕,无情地嘲笑着丈夫的粗鄙、无能。
潘国庆被成功激怒。
“哗啦!”他猛地站起,连人带手铐将铁椅带动,发出巨大的声响。
许嵩岭一把将他按下,大喝一声:“老实点!”
听到那些羞辱之辞从何明玉嘴里轻飘飘地说出来,看到两个女人坐在那铺着漂亮桌布的桌边叽叽喳喳地将翁萍芳最私密的言语念出来,潘国庆的脑子炸了!
她们怎么敢?她们怎么敢?!
潘国庆感觉喉咙口被一把尖刀划破,尖锐的疼痛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血在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面、膝盖、手背……还有他的心上。
“不是!不是这样的——”
使出全身的力气,潘国庆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
“我对她那么好,对她那么好啊。我拼命在外面赚钱,为了签一单生意下来,我给建筑工地的老板当孙子,打不还口、骂不还手,陪他们喝酒喝得胃出血了还要喝,我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我都是为了她啊。我所有的钱都交给她,明知道她乱花钱也一声不敢吭,生怕惹她生气。只要她对我露一点点好脸色,我就觉得天那么蓝、花那么艳。”
说到后来,潘国庆的声音近乎呜咽:“赵青云有什么好?他年纪比我大、有老婆孩子,就算是当官的又怎样呢?他不给她花一分钱,连订酒店都是萍芳花钱,算什么男人?”
许嵩岭见他的情绪失控,决定再添一把火,嗤笑一声:“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这么丑、又没什么文化,拿什么和赵青云比?”
愤怒让潘国庆的眼睛里渗出血丝:“我丑?我再丑,能有那不要脸的赵青云丑?他有老婆还出来找女人,他才丑!”
日记本里露骨的描写并没有让赵向晚脸红,她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引潘国庆说出实情。
潘国庆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此刻只要对症下药,就能达到目的。
赵向晚转过身来,慢慢走到潘国庆面前,双手支撑在铁桌面之上,她的眼睛里闪着异光,嘴角带着一丝嘲讽。
“觉得赵青云丑,怎么不顺路把他杀了?”
“把他杀了做什么?难道要让这对狗男女在阴间做夫妻吗?休想!老子只杀一个,让另一个当替死鬼。”
许嵩岭与何明玉交换了一个眼神,何明玉只觉得一颗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来欢呼: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翁萍芳在日记本里说过,死亡是一种解脱,因为终于可以摆脱你这个无能的男人,终于不用再看到你这张丑陋的脸……”
这一句话,宛如刺骨尖刀,残忍地扎进了潘国庆的内心,他那颗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气球一样,破了。
“嘿嘿,她想摆脱我?她想摆脱我?她可以开口和我提离婚啊?为什么不提?她只不过是想拿着我的钱去养野男人!她这个贱人,她该死!”
“所以,你杀了她。”赵向晚的语速猛然加快。
“是!我杀了她!敲开门这个贱人还以为是她野男人回来了,兴奋地跑过来搂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脸,她就变了模样,将手一甩六情不认。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着她的脖子问:你还有没有良心,你还有没有良心!她不仅不服软,她还用那长指甲挠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窝窝都在疼。我就继续用力,继续用力,我使劲地掐,我看着她脸色变青,我看着她翻了白眼,我心里痛快啊,痛快!这个贱人!”
潘国庆像疯了一样地嘶吼起来,面孔扭曲,两只手成鹰爪状,因为太过使劲指节泛白,腕上的手铐链在铁桌上敲击,发出刺耳的声响。
“剃光头是为了不在现场留下毛发吧?”赵向晚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仿佛微风吹过湖面,让潘国庆下意识地顺着她的思路说话。
“我在北方没事的时候就租录像带看,《便衣警察》的电视连续剧你们看过没?我知道不能留下杀人痕迹,特地剃了个光头。”
“给门卫师傅送酒、和钱振业喝酒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吧?”
“电视里不是有说吗?要有不在场证据。”
赵向晚往后退了两步,站在许嵩岭身后,在心中冷笑一声:故意杀人,你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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