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八九(第1页)

终于等到了宣判的日子,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顾律师一起到了法庭。张旭他们一家人谁都没有去,因为他们没有过去,所以顾律师也不像以前那样和我分开着走了。我们一起进了法庭,等待宣判。

等我们都坐好了以后,法官宣判:“原告纪文丽和被告张旭,张玲玲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立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法官在上面念,我在下面听着,紧张得不得了,不知道结果如何。尽管我已经确定我会赢,但万事都有意外。而且赢和赢不一样,一间也是赢,三间也是赢。

法官继续往下念:“本院认为,通过查明本案事实,综合当事人各方的诉辨主张及提交的相应证据,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以下四点,第一,张玲玲是否享有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第二,张玲玲是否能够基于其所诉的出资行为,而主张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第三,张旭的母亲李桂英是否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第四,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应如何进行分割。

关于争议焦点一,农村宅基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力,与享有者的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就本案而言,张玲玲的户籍性质是非农业,其并非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张玲玲无权拥有本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其不享有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另双方均提交了房屋建设申请的相关手续。纪文丽提交的《农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表》虽为复印件,但此复印件与北京市**区**镇人民政府留存的原件一致,本院对此证据予以认定,张玲玲提交的《农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并未在镇级人民政府备案,且张玲玲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无权申请建房,帮本院对张玲玲提交的该份证据不予认定。

关于焦点二,因张旭系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建房是以其名义申请,故张玲玲不能以其所诉的出资行为,而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张玲玲在建房过程中有过出资行为,对其出资行为在明确法律关系性质的基础上,另得解决,本案中不宜处理。

关于争议焦点三,李桂英虽属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双方均认可在建设涉案房屋时李桂英没有出资,且其以前在子女处轮流居住,建房时并未在涉案房屋内生活,故李桂黄不享有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争议焦点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力,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张旭和纪文丽均为北京市**区**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涉案宅院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在张旭的名下,申请建房是以张旭的名义申请,建房行为亦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考虑张旭和纪文丽婚后在涉案宅院内生活,纪文丽只是在双方分居后未在涉案宅院内居住生活,故涉案房屋应归张旭和纪文丽所有为宜。具体到纪文丽享有的份额,本院根据建房时的出资情况,房屋的格局,双方的居住情况等因素酌情予确定。

关于张旭,张玲玲以及李桂英答辨所述,张旭的前妻赵燕享有一半权益的问题,赵燕当庭明确表示建房时其未出资,就涉诉房屋的分割问题其不参与意见,也不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由法院依法判决,本院对此不持异议,另因涉案房屋建设时张旭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到镇人民政府改造了相关手续,故张旭,张玲玲,李桂英以建设涉案房屋时未获得政府部门的有效批示及许可的情况下不应予以处理的辩解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听到之里,我的心都要揪起来了。全神贯注的听着。

位于北京市**区**镇*村**号宅院内南排北正房五间的东数第一间和第二间归原告纪文丽所有。

二,驳回原告纪文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原告纪文丽承担一十七块五(已交纳),被告张旭,张玲玲,李桂英承担一十七块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读完了以后。书记员拿过来一张纸让我签字,告诉我在上面写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我毫不犹豫的写了“不同意”三个字。虽然我在心里想着哪怕是判我一间我都满足,可是按道理来说我最少也得分一半,也就是两间半,只能多不能少。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张旭是过错方,而在分房子的时候,他又伪造证据企图侵占属于我的房子,本应少分或者不发,如今他不但没有少分,反而还多分了半间。

虽然当初在要调解的时候我说可以要两间,但是张旭并没有同意调解,那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分。

答完了字以后,我就和顾律师一起出了法院的大门。

这个案子前后经历了四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是完结了,虽然结果不是另我特别的满意,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分了两间房子,只要是分了就行了。能有我住的地方也就知足了。虽然我在法院写了不同意几个字,但是尽管不同意,我也不想再上诉了。想再打下去了,让他多分半间就多分半间吧,不管怎么说,他还有一个老妈在家里,分少了也不够住,其实我有一间房子也就够住了。

我同顾律师到了他的律师事务所,把其余的钱给了他以后,就回去了。我还得回去等着,因为我不知道张旭会不会上诉,他一心想要霸占属于我的房子,如今没占去,不知道他的心里服不服气。所以我还得等十五天以后,才能知道这个判决有没有生效。

我是天启我不是坦克  弃女轻狂:王爷心尖宠  最狂神龙  侧妃不要太嚣张  血族女王,你干粮到了  医武龙王  贵妃太野太茶!皇帝要不换个宠?  王爷,你家王妃又跑了!  大道龙腾秦峰胡佳芸  巨人之王  错心记  我真没想做渣男  被合欢宗圣女拿捏命脉,我在末世无敌了  陆清晚李胤  神医大宗师  封神大佬在异界  如微传  阴阳纸扎师  弃医成凰  神医贵女  

热门小说推荐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关帝圣君,那是我亲二叔。三界大巡环使,那是我亲三叔。十殿阎罗的泰山王,那是我的臣子。关二爷送刀张三爷送妖兽,泰山王送阎君令。被万鬼追杀躲进赵云庙,让你们这群厉鬼见识一下三国最强清兵技能云大怒。...

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

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

关于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沈若兰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那不会举的丈夫,竟然跟小三有个六岁的儿子,承受不住打击的她,挺着大肚子从楼梯上滚下来,导致她一尸两命。再次醒来,沈若兰竟然穿越到了古代,成为当朝赫赫有名战神将军的侍妾,正被未过门的正妻围殴,初到异世惶恐不安沈若兰四处求救,可因为身份低微,无人搭理,导致她腹中胎儿离她而去,这让一连遭受两次流产的沈若兰,身心倍受打击。好在,她很快逃离了那个让她厌恶的牢笼,只是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逃亡中十天有八天都遭山匪惦记,沈若兰一怒之下,带着一群流民上山,自己做起了山大王,从此,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一天,儿子突然跑来向她喊道娘亲,那男人又来求你回府了。沈若兰不见,不见,永远不见。某个不请自来的妖孽男人,他一进门就搂着沈若兰,满脸宠溺道娘子,你在外玩了几年,够啦,为夫来接你回家了。...

神豪:我真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

神豪:我真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

[神豪][慢节奏][多女主][女神养成][男神养成]26岁的席忘,饱受女友pua和职场霸凌,颓废发胖,负债百万!奋而分手辞职,却成为心愿游戏系统的玩家。帮助别人完成心愿,就能获得成倍的财富体质学识你觉得自己赚了,但我永远赚得更多!于是,席忘成为受助者眼中的大善人旁观者口中的大冤种。对此,受他援助...

成仙却被天道放逐去异世界当魔王

成仙却被天道放逐去异世界当魔王

关于成仙却被天道放逐去异世界当魔王穿越者修仙千年轻轻松松度过天劫成就剑仙。小心眼雷劫撕裂空间将我传送到西幻世界。从天而降砸死此界魔王。为返回修仙界找雷劫报仇,迫不得已当上魔王。看我教哥布林练剑!...

引凤归,公主在逃中

引凤归,公主在逃中

学霸公主龙若,一朝沦为他国质子。在异国他乡,她受尽欺凌,却从未放弃过复仇的念头。她凭借自己的心机和杀伐决断,成功复仇并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黄天之世

黄天之世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苦难,腐败,欺凌!我等小民饱经苦难,官吏腐败横行,肆意欺凌我等,我等不过是贩夫走卒,农人兵丁,家无立锥,不为大汉天子所知,对于高高在上的大汉天子,不过蝼蚁!官兵称我等为蛾贼!!!天下大旱,颗粒无收,而赋税益重,只因宦戚权贵骄奢淫欲,沉迷享乐!我等家无立锥之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